来源:沈阳晚报 近日,女被“姐姐拒绝给弟弟买房被父母告上法庭”引起广泛热议。亲生 29岁的父母法院房引发热张女士 从2岁起就被父母送到了姑姑家居住 因为经济条件不好 父母一直没有将张女士接回来 在姑姑家居住的那些年 张女士很早就懂事了 从小的生活经历 让她变得格外勇敢与坚强 因为从小在姑姑家长大 所以张女士 一直对父母有着一种陌生感 她和父母相互都很少联系 本以为双方会一直维持这种状态 但多年后 张女士长大成人、事业有成 于是告上给弟出钱给姑姑家的表弟买了房 其父母认为 张女士出钱给表弟买了房子 那么她也应该给自己亲弟弟买一套房子 张女士明确表态 自己不会出钱给弟弟买房 之后,张女士与父母的只因矛盾越来越严重 直到父母将她告上法庭 索要50万元赡养费 张女士却认为 自己从未受到父母的“养育” 并不应该报“养育之恩” 原告:成年子女应赡养父母 支付50万元赡养费合情合理 原告(张女士父母)代理人表示 《民法典》规定,成年子女对父母负有赡养义务。拒绝子女对父母的弟买赡养是无条件的,不因任何原因而消除,女被子女不能以自己对父母的亲生亲疏好恶来选择是否赡养父母。 在司法实践中,父母法院房引发热一般按子女收入的告上给弟20%~30%的标准来确定赡养费。被告现在29岁,只因过去十年未曾给予过赡养费,拒绝根据被告的弟买工资收入水平,一年给付5万元作为赡养费,女被而50万元属于一次性付清赡养费,合情合理。 被告:姐姐对弟弟没有抚养义务 被告(张女士)代理人表示 法律上,姐姐对弟弟并没有抚养义务,除非父母双亡或无力抚养,并且弟弟又是未成年人的特殊情况。但在本案当中,弟弟已经成年。 根据《民法典》规定,缺乏劳动能力或者生活困难的父母,确实有要求成年子女给付赡养费的权利,但原告享有退休金,其收入能够维持日常的生活所需,并不属于生活困难的人群。 这个案件也引起了网友的热议 不少网友支持女生的做法 ↓↓↓ 对于这个案件大家怎么看? 你认为张女士应该支付这50万元赡养费吗? |